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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Z城
迷失Z城正片
主演:查理·汉纳姆,罗伯特·帕丁森,西耶娜·米勒,汤姆·赫兰德,爱德华·阿什利,安古斯·麦克菲登,伊恩·麦克迪阿梅德,克莱夫·弗朗西斯,马修·桑德兰,亚历山大·约瓦诺维奇,叶莲娜·索洛维,鲍比·斯莫德里奇
类型:战争片
导演:詹姆斯·格雷
地区:欧美
年份:2016
语言:英语
简介:英国探险家珀西·福斯特(查理·汉纳姆CharlieHunnam饰)深入神秘的南美洲亚马逊丛林探险,竟发现未知的文明生活迹象,他回到英国公开这个意义深远的重大发现,却被当成笑话嘲弄,没有人愿意相信他的话。在爱妻尼娜(西耶娜·米勒SiennaMiller饰)无怨无悔的支持下,福斯特决心带领儿子杰克(汤姆·霍兰德TomHolland饰)重返亚马逊丛林,寻找古文明存在的证据,一行人却离奇消失,从此再无任何音讯,成为史上最神秘又悬疑的失踪事件。
今天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做《迷失Z城》。在我的理解当中,它探讨的是一个有关理想主义的主题。我很喜欢。
故事发生在一战前后的英国,主角Percy是个英国少校,因为接受了去南美测绘地图的任务而走上探险家之旅。他在亚马逊流域的丛林里发现了人类文明的遗迹,因而坚信这里曾经存在过一个遗失的文明。为向世人证明自己的发现,他再三重返亚马逊。最终,在与长子共同前往的第三次探寻中,他们丧生于一个原始部落。
我非常喜欢这部电影所给的结局,这也是它对于理想主义者的命运所给出的一种理解。在影片最后,主角Percy和他的儿子被原始部落的印第安人围困,死亡已是注定。在观看的那个时刻,其实我很紧张,因为我不知道编剧会给出他们怎样的一个结局。内心深处我其实很害怕这时出现一路天降的奇兵,把父子解救,最终寻梦者荣归故土,出现一派大团圆的喜乐景象。因为这样的结局,不是超级英雄,就是童话。但我也同样害怕看到理想主义的灵魂就这样赴死,让影片在墓碑、眼泪与阴霾中收场。那样未免太过悲伤,对理想主义这个信条本身而言,也太过残忍。
而这部影片在结局上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既承认了现实,也展现了美——影片既没拍Percy和儿子遇害的不幸画面,也没给出家人悼念的哀痛场景。它是这样展现的,Percy和他的儿子安详地接受了印第安人在将他们献祭前所做的一系列宗教仪式,随后他们二人被众人抬起前往火堆。在广袤苍穹下高举火把的微光里,在举目旷野中林间吹过的清风里,在地球远端亚马逊部落的神秘文明里。这一刻,我的解读是,这才是理想主义者可以接受的结局。理想主义者一生都走在朝圣的路上,连死亡也最终成为了他们朝圣的一部分。在非理想主义者看来,这死亡的结局或许是不幸的,但对于理想的圣徒而言,路途本身即目的,这样的人生已经无憾了,不是吗?
这部电影当中,除了大主题的诠释非常精彩之外,由充满理想主义的主人公与周围环境所牵发的冲突中展现出的诸多子题也同样精彩。
第一个是家庭。一个受到远方强烈召唤的人要怎么和家庭妥协,这是每一个与理想主义有关的故事都逃不过的话题。在影片的中后部分,不仅仅是男主人公Percy本人要再次前往荒原,连他的儿子也提出要一同前往。这对一个妻子和母亲来说,不太残忍了吗?但他的妻子却同意了,点头时她说了一句话,至少这句话让我明白了这对矛盾要怎么化解。她的这句话是—— “难道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没错,她其实是没有选择的。这是她的聪慧,因为她知道,当自己拥有的是一个被上帝选中与被梦想击中的丈夫时,她哪里有选择。远方是他的destiny,这就好像是基因里写定的密码子,无法变更。所以我觉得,这对矛盾的真正解决,不应该再是哪一方所谓的牺牲,而应该是彼此对事实的承认。
第二个子题是文明。这部影片赤裸裸地将文明的脆弱与人性的不堪展现在了观众眼前。在探险团队第二次进入荒林时,队伍中加入了一个投机主义的英国官员。他本想通过此行扬名立万,但不料途中险象丛生。在其他成员还能坚守文明的底线,绝境中尚能互相帮助时,他却一个人偷光了其他队员所有的储备。本该是“人与人”之间的对垒,在这极限的境遇中却倒退成霍布斯笔下“狼与狼”的厮杀。本该是代表人类最高文明的团队,去寻找更低等的原始文明,在这个过程中,“文明人”自身却堕落成了“野蛮人”,莫不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第三个子题是理想主义者的锋芒。对过于耀眼的东西,人们捧不了的时候,便去挖,鲁迅讲的一点也不错。Percy之于前述的英国官员便是这样一个捧不了,就开始挖的对象。这似乎是很难想象的,面对一个在绝境中仍愿对自己出手相救、仁至义尽的对象,人怎能做到抛却良心反咬一口?其实不是人心太坏,是理想主义者的光芒太耀眼。对于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而言,理想主义者无非是他们的一面照妖镜,前者越是鞠躬尽瘁,后者越是被衬托得体无完肤。这或许会是理想主义者在人性发展尚不健全的社会中不得不承受的反扑。
但这部影片,还不是我今天最深切的感悟。因为,如果说黑土代表的是眼前,而麦田代表的是远方的话,《迷失Z城》还只展现了麦田,即理想这一个维度。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上帝的选民;相反,在更多的情况下,黑土才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题里给定的题干。
那在必须深耕黑土的人生里,麦田的存在有意义吗?
当然有。
同样是在今天,我还听了黑土麦田的创始人秦玥飞的一场讲座。我知道如今的他很有影响力,从社会认可度这个层面来说,也很成功,但今天这些都不曾令我惊诧。令我惊诧的始于下面这张图片,
秦玥飞在哈佛论坛上的演讲
这时他在去中国农村前,也是他在离开耶鲁前,所拍的最后一张照片。原来他过去是这样一个fancy的留美青年!原来他在耶鲁曾是一支摇滚乐队的drummer,一个典型的美国嬉皮士!我感叹的是,一个人该有多大的弹性,才能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与职业角色中切换自如,并各持本色。
而这样的人,我相信他们的心中一定既有黑土,也有麦田。
我们是处在如此长尾的一个时代,以致很多选择的结果要在多年以后才能初现回报。所以很多人更愿意,甚至说是只关注短期回报,结果我们不停地奔跑,不断地焦虑。如果人生能够多一个维度,坚信一件自己做的事情有价值,我猜想绝不济在时代中这么奔命。
我还是羡慕理想主义者的,因为时间好像在他们的身上走得特别稳定,也特别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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